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違貸釀呆帳前央行副總裁梁成金遭通緝


中國時報【陳志賢、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中央銀行副總裁梁成金因違法貸款給禾豐集團,在交通銀行董事長任內造成交銀八億元呆帳,被法院依背信罪判刑二年確定,判決當日他就搭機逃亡,台北地檢署昨日對他發布通緝,通緝時效為十八年九月,至民國一百一十八年一月八日止。

台北地檢署是在今年六月七日收到高院的判決卷宗,準備對梁發監執行,才發現梁為了拖延官司,在二審判決前,已將原本在台北市的戶籍遷到花蓮,造成台北地檢署收到高院的確定判決後,囑託花蓮地檢署代為執行,結果花蓮地檢署傳喚、拘提均未到,回覆台北地檢署「執行失敗」,北檢依法在九月十五日對梁發布通緝。

檢方事後調查入出境紀錄,才發現梁竟在四月八日高法院判決他有罪確定的同一天,搭乘長榮航空BR016班機赴美,至今未歸。

北檢調查高鐵特別股案,為調查當年交銀投資購買高鐵特別股過程,十八日曾傳喚梁成金,因梁未到案,才傳出他已潛逃出境被通緝。

梁成金曾任合作金庫、交通銀行、新光銀行董事長及中央銀行副總裁,他被控在八十七年擔任交銀董事長時,禾豐集團以旗下豐禾公司、磊鉅公司名義,向交銀申貸七億元,梁成金明知禾豐尚有三千萬元的舊貸款未還清,又以旗下財務不佳的國產汽車股票擔保,但他未依規定要求禾豐集團執行長張朝翔擬定營運、還款計畫,卻當場答應貸給七億三千萬元,隨後交代所屬儘速完成申貸案。

梁成金為了配合禾豐集團資金上的需求,簡化徵信的程序,在短短兩天內,即由交銀台北分行草率完成徵信報告,提送交銀授信投資審議委員會、常董會審議通過,快速完成對保、簽約及撥款等手續。

但七億三千萬元貸款撥款不到一周,禾豐即發生違約交割事件,股價一蹶不振,事後造成交銀呆帳。

案經檢察官依背信罪提起公訴,九十七年間,梁一審被判刑二年,今年四月八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梁上訴,全案判決確定,但他卻出國境,因而被通緝。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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