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印刷-勒贖撕票棄屍 兩嫌今被判死刑


 去年十一月間,被告陳姓男子跟邱姓男子兩人,以洽談生意為由,騙出印刷廠鄭姓老闆外出後加以綁架,再向家屬勒索五十萬元,家屬依約先後支付共十八萬元,事後邱姓男子擔心被指認,殺害被害人並棄屍;桃園地院以惡性重大,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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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陳姓男子跟邱姓男子知道在桃園市經營印 刷廠的鄭姓老闆,經濟狀況良好,先以談生意為由,騙出被害人,兩人先加以綑綁再餵食安眠藥,並向家屬勒索五十萬元,家屬依約先後共支付十八萬元,邱姓男子認為自己曾經到印刷廠印過名片,擔心事後被人認出,最後決定殺害被害人並棄屍在台北縣林口地區。

 桃園地院全案審理終結,依意圖勒贖擄人而故意殺人,判處死刑。

文章來源: 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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