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假冒國防部徵才 下藥騙色騙筆電


中國時報【楊宗灝/桃園報導】



自稱國防部下包清潔公司負責人的劉姓男子,自七月中起,在報紙分類版刊登求職廣告,趁面試時,強迫申辦手機及小筆電,再下藥迷暈女被害人後搶走變賣,其中一名女子甚至慘遭性侵害;警方根據銷贓管道逮捕嫌犯,不過劉嫌否認性侵。

四十六歲的劉姓男子,刊登報紙求職廣告,自稱是國防部下包清潔公司徵才,面試時又謊稱薪水高、福利好,吸引不少人前來應徵。

警方調查,劉嫌將租屋處改裝為應徵場所,遇被害人撥打求職電話,便要求現場面試。劉嫌向被害女性表示,由於工作地點在國防部內,必須先行申辦手機及筆記型電腦,供軍方登錄後才能上工。上月廿日一名黃姓女被害人應徵,同意劉嫌要求後,申辦兩支手機,孰料劉嫌見對方頗具姿色,竟以手機訊號不良為由,強行將黃女載至賓館性侵,事後並搶走手機、筆電變賣。

劉嫌食髓知味,本月一日,一名陳姓大陸配偶,見報打電話求職,又遭嫌犯重施故技,要求陳女申辦兩支手機及小筆電;劉嫌見對方上當,表示隔天要帶被害人體檢驗血,並以方便檢驗為由,強迫陳女吞服不明藥物。

陳女服藥後立即暈眩,隨身配戴金飾及新申辦手機、筆電都被劉嫌搶走;陳女清醒時發覺衣衫不整,掙扎逃出劉嫌租屋處又昏倒路邊,在路人協助下,轉送平鎮壢新醫院急救。院方急診時發覺陳女出現藥物中毒反應,認為案情並不單純,主動通報警方介入偵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劉嫌上周曾在中壢市變賣手機、筆電贓物,循線在觀音鄉租屋處逮到他;劉嫌供稱僅劫財未劫色,不過警方說詞反覆,已依強盜、詐欺、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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