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今(8)日針對樂士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5萬元罰款;證交所指出,除了罰款之外,已要求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證交所表示,樂士在今年1月29日接獲中華工程仲裁協會針對該公司承包台電公司台中電廠及台中港區風力發電機組安裝案引發爭議所作的仲裁判斷書,並據以估列損失計3.06億元。
另外,該公司今年4月所辦理私募案的資金運用情形與計畫不符,經查分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49及第16款情事,惟樂士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規定,所以對樂士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函知其嗣後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文章來源: NOWnews
文章轉載: http://generator.iphone-seo.info/news.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